潮州市是驰名中外的凤凰单丛茶的主产区,独特的气候、日照、土壤、山脉成就了凤凰山地区出产名茶。这里古茶树品种资源丰富、
分布区域广、数量众多。据统计,其中仅潮安区凤凰镇内现存百年以上古茶树约1.5万株,两百年以上茶树4600多株,被誉为
“中国之国宝,是世界罕见的优稀茶树资源”。
为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,促进古茶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,推动茶旅走廊建设、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,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,
经过多方努力,制定了《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》,彰显了地方特色,为全省地方立法填补空白。该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
查批准,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条例》在结构上形成了两条清晰的脉络。一是以确立古茶树的保护范围、保护责任、保护措施、法律责任、技术支撑、资源利
用为主的保护脉络。二是以政府主导、部门负责、专家支持、茶农依托、龙头带动、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脉络。两条脉络齐头并
进,又相互交织,用立法的方法揭示了立法推动古茶树资源保护、产业发展的“DNA密码”。
《条例》明确了市、县(区)、镇人民政府、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古茶树保护、管理和利用工作,各部门各司其职、基层组织
协作的管护格局。其中,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保护、管理工作,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保护、
管理和利用专项规划等;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利用工作,开展宣传、培训、技术研究和指导等工作;编制
本行政区域古茶树生产技术方案;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繁育基地;协助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古茶树保护管理工作等;有关行政
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。古茶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、管理和利用工作。